6月6日下午,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马克思主义学院王高贺教授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廖勇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院全体教师党员参加集体学习。
会上,全体教师党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典型案件警示录》。该纪录片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现象的新特征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案件还原、案例剖析、再现违法违纪干部堕落沉沦历程,深刻阐述剖析了错误的政绩观和新型、隐性腐败带来的贪腐恶果。大家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和思想洗礼,进一步强化《条例》震慑作用,告诫党员干部警钟长鸣。
集体学习会议现场
王高贺在辅导报告中介绍了《条例》的历史演变,以及《条例》修订的背景、意义、过程和特点,他重点围绕与党员干部师生密切相关的纪律规定以及可能让人误解的概念内容进行解读,结合大量案例对党员“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作了详细讲解。他表示,党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学习好执行好新《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廖勇在主持中强调,全院教师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案促学、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
文/图:谢铁娇
初审:侯蕾
终审: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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